余吾煤业公司采取“3+4”信访工作法,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质效。“3+4”就是“三沟通”、“四不准”。
在工作方法上,实行“三沟通”。一是对实名举报信访件,与反映人和被反映人积极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原委,彻底揭开案件真相。二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凡是涉及到深层次矛盾引发的涉纪信访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或基层党支部沟通,协调督促认真妥善处理。三是与集团公司信访办领导及时沟通,诊断出问题症结所在,并确定问题的性质,及时将情况向集团公司信访办领导汇报,把握问题的主方向。
在工作态度上,做到“四不准”,即“不准压”,对于职工来信来访件不准压而不报,避免群众的信访诉求“石沉大海”;“不准哄”,通过实事求是、依法为职工解决问题,不准哄骗,不留隐患;“不准推”,不使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不准放”,就是对所有有价值的信访线索坚决不放过。
(文\李潞 史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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