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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对“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井(含选煤厂)”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专家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或来电的方式提出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井(含选煤厂)
建设单位: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矿井工业场地位于长子县大堡头镇南李村东
建设规模:规模300万t/a;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0]1910号文批复了《HJC黄金城矿区总体规划》。李村矿井项目是国家规划的HJC黄金城矿区新建矿井之一,规划井田面积为95.3km2,规划规模为5.0Mt/a。
项目准备阶段,李村煤矿规划井田范围后备区探矿权不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仅对井田南区已明确探矿权部分进行评价,面积32.2333km2,矿井建设规模3.0Mt/a。2007年李村矿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足于已有矿权的井田南区(面积32.2333km2),推荐“矿井建设一期规模3.0Mt/a,连续建设,最终达到总规模5.0Mt/a”。2012年7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2]2225号文,核准了李村矿井及选煤厂一期工程建设300万吨/年,即为现已建成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井(含选煤厂)项目。李村煤矿建设历程如下:
(1)2012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HJC黄金城矿区李村矿井及选煤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2225号)对项目进行核准,核准山西HJC黄金城矿区李村矿井及选煤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t/a。
(2)2006年2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井(含选煤厂、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8月7日,国家环保局以《关于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井(含选煤厂、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396号)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批复该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t/a。
(3)2006年1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山西省沁水煤田长子县慈林山接替井勘探地质报告》(晋国土资储备字[2006]002号)对矿产资源储量予以备案证明”;2010年11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山西省沁水煤田长子🌳县慈林山接替井补充勘探地质报告》(晋国土资储备字[2010]201号)对矿产资源储量予以备案证明。
(4)2006年7月4日,获得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批复文号(水保函[2006]319号)。
(5)2011年1月12日,取得国土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批复文号(国土资矿划字[2011]003号);2016年取得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限延期批复,批复文号(国土资矿划字[2016]021号)。
(6)2011年6月10日,获得国土部土地预审批复,批复文号(国土资预审字[2011]180号)。
(7)2013年8月18日,山西省发改委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矿井及配套选煤厂(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发改设计发[2013]1809号)对项目设计进行了批复。
(8)2013年4月17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矿井(一期)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晋煤监安一许[2013]28号)对项目安全专篇进行了批复。
(9)2016年,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委托中煤邯郸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原煤: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并与同年9月完成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矿井及配套选煤厂(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2016年10月24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矿井(一期)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煤行审发[2016]38号)进行批复,同意对井田内3号煤层的采区重新划分,在原有采区划分的基础上缩小首采区的开采范围(首采区位置不发生变化),设计开采规模为3.0Mt/a。
(10)2017年5月4日,原国家国土资源部为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属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颁发了证号为C1000002017051110145150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32.2333km2,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本项目于2008年1月开始建设,2018年3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2018年4月10日投入试生产。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ꦡ文件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治市长子县大堡头镇南李村东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电话:13096567511
四、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绿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03403482
邮箱:695125886@qq.com
附件:《山西HJC黄金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村矿井(含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责任编辑:崔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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